年中由唐英年司長領導的樹木管理專責小組報告表示,將會成立「樹木辦」以及「綠化辦」進行統一樹木管理以及綠化統籌的工作,然而筆者認為,這只是提出了一個形式上的解決方法,如果不進行本質上的改變,那只會是新瓶舊酒,珍貴的樹木只有待砍伐的命運。
首先,筆者認為首要任務是解決本港人手不足的問題,單是康文署轄下需管理的樹木便已有76 萬棵,但獲國際樹藝學會認可的樹藝師也只有42 人(截至09年5 月),加上大部分康文署旗下未受專業樹木管理及保育的員工,要應付76 萬棵樹的巡查亦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。要應一時之急,尋找外援或許是一個短期方法,但要治本,還是需要立即進行員工的培訓,並聯同地區志願團體的合作,招募義工,既可全面提升大眾對樹木保育的認識,同時亦可為培訓巡查樹木人手而爭取一點時間 ;
其次,樹木辦的角色亦需嚴正執行,現時一般樹木護理及修剪工作多外判由綠化承建商負責,筆者認為康文署對外判商的工作應該加強監管,始終外判公司的質素有所參差,而康文署亦不能將工作交由外判公司後便撒手不管,而應該加強監管的力度。此外,筆者反對政府將古樹的保育工作外判,而這部分的工作應由康文署直接管理,由於古樹珍貴,對其之照顧亦應特別看待,樹木辦對此應該進行嚴格的執行,以免大埔木棉樹事件再次發生 ;
最後,筆者建議政府應認真考慮修訂法例或訂定新法例,對長遠的發展而言,保育樹木的工作始終需要有法可依,包括釐清管理樹木的權責、對樹木管理不善的罰則等,以此加強對保育樹木的力度,以「內培訓、外執法」此一前一後、一軟一硬的方式來全面解決過去管理樹木不善的弊端。樹木的生存與人類的生存以及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,輕的則會影響微氣候,重則影響全球影響變化,為了地球、為了我們自己、為了下一代,請珍惜樹木,好好愛護樹木。
報章名稱:成報 報章日期:2009-12-11
1. 甚麼事件?
保育樹木需有辦有法
2.與哪一個課題有關?
生活素質
3.事件撮要
現時本港逾百年之樹木已餘下11 棵,每移走一棵樹便會種植六棵樹,但樹木生長需時
作者對事件的立場/看法是甚麼?
政府應認真考慮修訂法例或訂定新法例,對長遠的發展而言,保育樹木的工作始終需要有法可依,包括釐清管理樹木的權責、對樹木管理不善的罰則等,以此加強對保育樹木的力度
作者的理由及理據是甚麼
現時一般樹木護理及修剪工作多外判由綠化承建商負責
6.你同意作者對事件的看法嗎?
同意,現時樹木管理不善,沒有去保護
7. 就事件提出你認為值得問的問題。
修訂法例或訂定新法例要多小時間